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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二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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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天早晨醒來後,單徙閉著眼睛在床上賴了好一會兒,沒聽見什麽動靜;瞇開一只眼看旁邊,沒人。

他起床了?

單徙躡手躡腳地爬起來,光腳踩著地板,睡裙裙擺一晃一晃的,小腿白嫩。

從落地窗斜斜射進來的晨光,躍動在她的腳步之間。

臥室內的洗手間裏……沒有。

更衣室……沒有。

她打開房門,習慣性地朝左邊望了一眼,爾後才反應過來這就是在他的臥室——他的臥室就位於長廊左邊的盡頭一側。

再左的話,就是那扇緊鎖的房門了。

往右邊望,廊道的另一端,才是樓梯口和她的臥室。

單徙用手指梳理著自己的短發,腳丫子貼在地板上有點涼。

扶著欄桿看了眼樓下大廳,沒有他的身影。

途經他的書房時,敲了幾下門,久久沒回應,估計也不在書房。

過道墻上的掛鐘顯示才早上七點一刻,難道他就出門去啦?

嗯……不對,也有可能正在餐廳房用早餐。

晨風從閣樓窗口吹進來,把房子裏的暖氣吹散了一點。

冷熱交替,這感覺有點怪異。

從跟著他住進來那一天,單徙就覺得這棟房子格外空曠。

不是擺設少或者裝飾單調的緣故,而是設計構造使然。

尤其二樓這條長廊,晚上開著燈還好,白天站在這裏,從一頭往另一頭看……

日光傾斜,大鐘輕擺。

空氣中漂浮著微塵,盡頭緊鎖著一扇門。

若沈默站立片刻,讓人孤寂得想死。

琴房的房門不知何時被打開的,但是靜悄悄,無音樂傳出。

單徙走過去,探著腦袋去看,裏面一樣空無一人。

那人的小提琴還在原來的位置——上次是她幫他放置的。

她環視了一圈,琴房比其他房間陰冷,多種多樣的樂器被擺放在這個空間裏,安然有序。

他似乎很愛把玩這些方面的東西,音樂、美術、文學、影視、電子競技、服裝設計……這類跟人間煙火不太搭邊的事物。

但是他又不靠這些東西生活,每天忙的事情都是什麽pe、fof、ipo這些她完全不懂的。

單徙對他工作的印象,就是個資本家。

頂多再加個形容詞:衣冠楚楚的資本家。

所以,他不是不食人間煙火;相反,還深谙世俗爭奪之道。

還是了解太少了啊,相處越久,對他越好奇。當然,也伴隨著懊惱。

每次她以為自己更接近了他一點時,總能在另外一些方面愕然發現自己完全不了解他。

拉上房門之前,單徙蹙了蹙眉,總感覺……某些地方不太對勁,好像什麽東西被挪了位,又好像什麽東西消失了……

不管,反正那人不在這個房間。

她關上琴房房門,下樓去找容姨。

“不在樓上?”容姨拿著果醬,神情疑惑。

“不在啊,我每個房間都看了一遍,沒找到。”

“沒看見先生下樓,也沒用早餐……可能工作那邊有什麽急事。”

“嗯……應該吧,他以前也這樣嗎?”單徙微微撅著嘴,“……突然就讓人找不著什麽的。”

“以前?其他的我不知道,但早餐一定得讓他用。”容姨把燕麥飲料放在餐桌上,讓她坐下來。

“也沒給我留信息之類的……“單徙仔細回想了一下昨晚的情景細節……

昨晚他從浴室出來之後,頭上蓋著純白毛巾,站在落地窗前講了一會兒電話,音腔純正的英語,她幾乎完全沒聽懂。

那時,單徙側躺在他床上,卷著被子,望著他的背影出神。

他收起手機,一轉身,撞上她的目光。

微微挑眉,幾滴水珠順著碎發從他側臉滑下。

他抿著唇,對她無聲地笑了笑。

一瞬間像個男孩,一晃又是那雙桃花眼。

單徙在那十幾秒內,突然覺得有點渴。

經年往後,這幅畫面時常會被她拿出來回憶。

像冥冥之中的註定,又像他給她的預先提示。

後來,她接到老爸的電話,很匆忙。

那人靠著床看文件,單徙下意識地開了免提。

老爸說國內還很熱,只是風聲依然緊張;說他學會了上網,每天都有留意梅州當地的監獄新聞;說他以前的狐朋狗友中也有人犯了事,受不了虐待欺淩,在監獄裏自殺了……他說了一堆自己的情況,也可能事有觸動,所以心生害怕,想跟女兒傾訴一下。

單徙懂事地聽著,時不時回應一兩句。

最後老爸簡單地問了她情況,一個勁地說“好,開心就好”。

掛了電話之後,單徙剛要伸手去抱身旁人的腰,卻見他臉色蒼白,神情也不太對勁。

她問他,怎麽了;

他笑著說,吃你父親的醋。

單徙知道他慣會忽悠人,翻了個白眼,沒理。

再後來,他關了燈,側身從身後抱著她,輕聲細語,說挑逗的話。

單徙在黑暗中面紅耳赤,用手肘碰他。

他安靜了一會兒。

她以為他睡著了。

沒想到他又突然出聲,問她想不想聽童話故事。

單徙要求他,不能講她小時候看過了的——她小時候看過超多超多童話故事!

他說,放心好了,我只會講別人沒講過的童話故事。

他說這句話的時候,聲音在下雪,好大啊。

單徙窩在他懷裏,等著他開始講。

可是安靜了好久,他一直沒開口。

單徙小心翼翼地翻轉身,就著月光,看他的臉龐。

已經睡了。

細密的睫毛在月光下投射出兩片陰影,容顏冠玉,輪廓分明,他睡了。

再再後來,單徙也不記得自己怎麽睡著了,醒來就已經是清晨,身旁的位置也空了。

好像他總是這樣神出鬼沒的。

單徙在餐位上坐下,總結道:“算了算了,反正他就是很忙,總是不記得給我們報告一下,以後我要教教他。”

容姨樂呵呵地笑,“小長樂啊,得跟他好好的。”

單徙有點不好意思,嬉皮笑臉地應著她。

“先生是個好人。”容姨似無意識地呢喃了句。

但是她聽見了,眨了眨眼。

“容姨,”單徙突然有點好奇,擡起腦袋來問她,“你跟他怎麽認識的呀?”

“我跟先生啊?”

容姨依然是那副笑呵呵的慈藹樣子,說出來的話卻跟往常的格調不太一樣,她說:“這可是我珍藏的東西呢。”

“你就……說給我聽聽嘛。”單徙的好奇心完全被勾起,拉著她坐下,一定要聽她說。

容姨解下圍裙,雙手放在桌面上,想到哪說到哪。

她在偷渡去希臘之前,嫁過一個男人,有一個女兒,丈夫出軌離婚之後,都斷了聯系。

難民生涯讓她飽受磨難,卻依舊有著難能可貴的慈善淳樸。

或者說,難能可貴的簡單無知。

盡管張梓游總是跟她強調,說自己的雙手只是受過傷,沒有廢掉。

但在她看來,在希臘那個小國度遇到張梓游時,他的雙手就已經廢了——掌心積著大大小小的淤血塊,手指時常顫抖。

那時他年紀還小,分明是個少年,才比她高了半個頭。

穿一身黑色衣服,混跡於聲色場合,玩各種賭博游戲,贏了錢就走,面無表情。

他跟她說,所有賭博都只是隨機行為,計算一下概率,反人性而行,靠它賺錢活下去並不難。

他會講三國語言,聲音很輕很幹凈,可惜不會馬來語。所以剛開始時,總是比手畫腳地跟她進行交流。

她問不出他的名字,只知道他姓張。

他笑起來很好看,但是那段時間很少笑。

他的心一層一層又一層,少年的軀殼裏住著老成的靈魂。

他聰明又驕傲,特立獨行,不屑任何普世的價值觀。

他脾性並不好,話也很少,眼底總有散不開的陰郁。

會用酒瓶子砸人,把她一個中年婦女護在身後。

帶她逃船票,逃車票,讓她不花一分錢就從服裝店裏換上新衣服走出來。

趁商場停電時,‘順手牽羊’,解決兩人的窘迫困境,然後若無其事地吹一聲口哨。

她跟他國籍不同,血統不同,年齡背景差異巨大,文化代溝不可跨越。

她沒有跟他同生共死過,也沒有幹過什麽舍己救他的事。

她只是母愛泛濫,在某個寒氣逼人的下雨天,給他暖過雙手。

難民遍布的希臘,稱得上是當時最亂最黑暗的國度之一。

容姨認識的他,在最骯臟的地方,還處處流露優雅。

她說他像個落魄的高貴王子。

他不以為然地嗤笑,告訴她說,他是強大無敵的王。

“好吧,王,那就結伴同行吧。”———那時候的容姨啊,現在她自己想想,都覺得不可思議。

她對一個比自己小二十幾歲的男孩幾乎一無所知,卻敢義無反顧地選擇相信他、跟著他、照顧他。

也許是因為失無可失。

也許是擁有相信陌生人的勇氣。

也許是時刻準備著自己遇見的是十惡不赦的壞人。

總之她在顛沛流離之際,自以為是地守護過他。

他帶她回挪威,給了她合法的戶籍護照。

在這裏,她知道了他是富商的養子;某種程度上而言,是孤兒。

他說要繼續念書,從本科開始,偏執地選了中國。

在中國時,他從來不住校,念書之餘,總是跑去參加亂七八糟的國象和電競俱樂部比賽。

容姨想起跟他度過的第一個九月,是在俄羅斯。

他去參加一場國際象棋盛典,順便在俄羅斯住了半個月,說權當游學,玩玩也好。

可是整個九月的大半時間,他都把自己鎖起來,鎖在自己的空間裏,不讓任何人靠近。

在房間裏敲敲打打,發出樂器聲,還有摔東西的聲音,把整面墻塗得五彩淋漓,碎碎念著想吃冰淇淋,想喝果醋,好多好多,好多好多……

他突然變成一個穿梭在無敵與脆弱之間的小孩,把她嚇得不輕。

後來他說,九月份一定不能在下雪的地方度過,所以每年一到九月,都會讓她選一個不下雪的地方暫居。

他的胃有點毛病,餐桌上吃得少,還很挑。

他有時候會夢游,但沒有一次肯承認。

能來他家裏的朋友,幾乎都比他年長,總受他嘲笑,還甘之如飴。

他想安靜時,不許任何人講話、發出聲音,他可以兩三天不跟人交流。

他興起之際,簡直毒舌得讓人討厭,還喜歡捉弄人,以一本正經的模樣。

“嗯……還有什麽呢……”容姨盯著桌面在發呆,細數時光。

她沈浸在回憶裏,選擇性跟單徙說著,略過了他的雙手和胃上的毛病,略過了那段很混亂的九月,因為她自己也並不太了解,那是在她認識他之前就有的。

這些年,他從來不說,她就只管照顧他身體。

她好像有點明白了他以前說的:遇到一個人的時機,很重要。

她對他最初最深刻的定位,就是那個落魄的高貴王子,也是那個強大無敵的王。

有點痞氣,亦正亦邪,少年老成,缺愛又尖銳,像一團化不開的墨色———見過這樣的他,所以容姨在往後的歲月,格外珍惜也格外包容他的其他面。

聽容姨漫無邊際地說著這些,單徙心情覆雜,突然笑出聲:“有點後悔啊。”

“小長樂後悔什麽?”

“……沒什麽。”

後悔沒有出生得早點。

後悔沒有早點找容姨聊聊。

最無力的是,自己跟他,隔著那麽久遠的時空。

包括過去,包括現在,甚至包括將來。

在別人的口中聽著你,拼湊那少年的模樣,可為何你的面目,在我心中卻愈發空白?

世人所說的相知相識,多半是,始於容顏發膚,終於傷害分開。

其實這真他媽膚淺得很。

還不如直接說見色起欲,膩味就甩。

若真正開始認識一個人,將是一段無比漫長的旅程——起點是心動剎那,終點是死亡遺忘。

其餘的都不作數,其餘的都是kitsch。

你相信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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